已于2019年5月向暨南大学提出学士学位申请,并成功获得暨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的自学考试考生,请于2019年7月9、10、11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或9月17、18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凭身份证及自学考试准考证或考生信息简表(见附件1)到暨南大学自学考试深圳继教(苏州苑41栋北楼206室)领取学士学位证书。请人代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出示代领者的身份证。
【评审结果请登录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官网进入登录界面,在学位申请查询处,若学位证号后显示有数字编号(16位),表明此次申请学位成功,可以在规定时间领取学士学位证。】
电话:85220278、85221563请按以上规定时间前来领取
信息简表打印步骤说明
没有准考证原件的同学,请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入考生入口,打印信息简表代替。具体步骤如下:
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