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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深圳自考经济法名词考点

发布日期:2019-08-15

 深圳自考网为考生整理出2019年10月深圳自考经济法名词考点供考生参考!
 
深圳自考经济法重点考点:房地产抵押
 
能源法:是调整在能源的管理、保护、开发、生产、利用和节约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深圳自学考试经济法重点考点:合营企业合同
 
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经合营各方同意,也可以不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而只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章程
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合营企业章程:是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
 
深圳自学考试经济法重点考点:土地管理法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在管理、保护、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土地管理法:是调整在土地的管理、保护、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森林法:是调整在森林、林木的管理、保护、采伐、森林资源的利用和植树造林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学考试经济法考点重要内容一:增值税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税收活动中根据税法的规定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劳务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个类别的税
增值税:是指以产品新增加的价值,即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深圳自学考试经济法考点重要内容三: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人或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征税对象:又称征税客体或计税依据。是指对什么征税。根据征税对象可把我国税收分成5类: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
 
自学考试经济法重点考点:固定资产投资主体
 
固定资产投资主体:是指享有投资决策权、具备筹资能力,并能承担投资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是投资决策者、筹资者和风险承担者的统一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照税法规定,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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